4、開具"未婚證明"所需材料:
(1) "存檔卡"或"委托管理人事檔案合同書"原件;
(2) 本人戶口本、身份證原件;
(3) 已出境人員, 須提供護照上出境記錄的復印件;
(4) 已出境人員,若需開具"在國外期間的未婚證明",需出具我駐外使(領)館教育處(組)開具的"未婚證明"原件;
(5) 若確實有特殊情況,可委托他人辦理。需攜帶: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和存檔人員簽名的委托書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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