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錄取辦法
1、考生基礎信息均采用四川省教育考試院統(tǒng)一采集的信息。
2、普高類考生的錄取辦法:
學院根據(jù)普通類招生計劃,按照考生總分400分(文化考試成績300分+面試成績100分)劃定最低控制線。在最低控制線上(含最低控制線)且政審體檢合格的考生中,專業(yè)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錄名單,報學院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3、中職類考生的錄取辦法
學院根據(jù)中職類招生計劃,按照考生總分400分(文化考試成績300分+面試成績100分,或者文化考試成績270分+技能測試成績130分)劃定最低控制線。在最低控制線上(含最低控制線)且政審體檢合格的考生中, 專業(yè)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錄名單,報學院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4、參加文化考試+藝體特長測試考生的錄取辦法:
參加藝體測試成績80分及以上者,按照考生總分400分(文化考試成績300分+藝體測試成績100分)、分別按美術類、音樂類、體育類的籃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體育舞蹈各小類排名,從高分到低分完成各個小類錄取計劃后,其余考生按類別進入普高和對口考生序列進行排序備錄取。若藝體考生藝體素質能力達標者少于計劃,該小類招生計劃可以不錄滿或不予錄取。擬錄名單報學院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5、生源足夠的專業(yè)按照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生源不足的專業(yè)在其余考生中按照第二志愿從高分到低分補足缺額,所剩計劃用于專業(yè)服從志愿調配的其他考生,從高分到低分調劑錄取。注意:(1)所有考生默認為服從調劑錄取,如若放棄錄取,需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出申請;(2)免試入學考生按學校初審合格人數(shù)預扣計劃,待免試生資格審查和公示完成后,符合條件考生按要求辦理錄取手續(xù)。
6、錄取過程中若出現(xiàn)普高類或中職類生源不足,參考人數(shù)未達到該類別計劃110%,按照該類別參考人數(shù)的90%劃線錄取,空缺計劃調入另一生源滿足(參考考生超出計劃110%)的類別按錄取原則進行錄取;若出現(xiàn)兩個類別均生源未達到計劃110%,則均按參考考生人數(shù)的90%劃線錄取。(藝體類考生不計算在內)
7、各專業(yè)擬錄取考生名單在學院網(wǎng)站公示七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期滿,學院上報四川省教育考試院核準備案,辦理相關錄取手續(xù),手續(xù)辦理完畢后,學院向考生發(fā)放錄取通知書。
八、相關規(guī)定
1、考生被學校錄取后,享受與普通高考和對口高考錄取的學生同等待遇。
2、按教育部和省考試院相關政策規(guī)定,考生被錄取后不能參加全國普通高考、對口招生考試及錄取,不得轉入其它學校。
3、通過單獨招生錄取考生,嚴禁在入學報到期間更改專業(yè)。
4、如單招計劃未能完成,則將未完成計劃轉為四川省普通高考類招生計劃。
5、本辦法由學院招生就業(yè)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