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文化聯(lián)測免試政策:
| 類別 | 考生條件 | 報名材料 |
|
綜合 優(yōu)秀生 |
學業(yè)水平測試科目1A或4B及以上 | 免申請表 |
| 高中階段獲校級及以上榮譽、表彰 | 申請表,證書復印件 | |
| 特長生 | 特長,高中階段在教育主管部門、行業(yè)主管部門組織的各類比賽中獲校級及以上榮譽、表彰 | |
| 藝術特長,詳見選拔要求 | 報名表,證書、成績、水平證明材料復印件 | |
| 體育特長,詳見選拔要求 |
符合以上文化免試政策的考生,經申請、審核、公示后,優(yōu)先錄取第一專業(yè)。考生申請表、報名表等可在我校招生網下載。
六、藝術、體育特長生選拔
1.招生計劃
| 類別 | 項目 | 人數(shù) |
| 藝術特長生 | 聲樂、舞蹈、西洋樂、民樂、語言類(播音主持、話劇表演) | 20 |
| 體育特長生 | 田徑、足球、籃球、乒乓球、羽毛球、跆拳道、健美操、網球、武術、龍獅 | 60 |
2.藝術、體育特長生,高中階段參加文藝、藝術、體育類大賽獲得校級及以上榮譽、表彰的,可以申請文化免試。
3.藝術、體育特長生報名條件、資格考試內容和錄取辦法等詳見附件《2017年高職提前招生藝術、體育特長生招生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