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文藝及體育特長生的選拔
1.文藝及體育特長生招生計劃
| 類別 | 項目 | 人數 |
| 文藝特長生 | 聲樂、器樂、舞蹈 | 10 |
| 體育特長生 | 田徑、籃球、足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網球、武術、跆拳道、健美操、棒壘球 | 60 |
注:文藝及體育特長生計劃包含在提前招生總計劃內。
2.文藝及體育特長生必須按照正常報名流程報名并參加文化聯測及加試考試。
3.參加文藝特長生考試的考生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俾晿奉惪忌袑W階段須在市級及以上級別的藝術展演中獲獎(個人);
②器樂類特長生須具備各類器樂考級達八級以上(含八級)的證書或達同等水平(以現場加試曲目難易程度及完成情況而定);
?、畚璧割愄亻L生須在市級及以上級別的藝術類比賽或中學生藝術展演中獲獎。
申請文藝特長生時須提交考級證書或獲獎證書原件,經學校審核后,參加我校統(tǒng)一組織的文藝特長考試。
4.參加體育特長生考試的考生需具有二級運動員證書,或等同于二級運動員運動水平,或在縣級及以上級別體育比賽中獲得名次,并參加我校統(tǒng)一組織的體育特長考試。
5.特長加試通過即錄取,考核總成績?yōu)榇_定錄取專業(yè)的依據。具體報名條件及安排詳見學校招生網公告。
6.文藝及體育特長生申請時間、方式及考試時間
| 申請時間 | 申請方式 | 考試時間 |
| 1月15-20日 | 快遞郵寄申請表及證明材料原件、復印件,以寄出郵戳時間為準 | 4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