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加分政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錄取時將在考生總分的基礎上進行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下列多項加分條件時,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項):
1.學業(yè)水平測試成績中每個A加20分,每個B加10分;
2.有與報考專業(yè)相關的技能和特長的考生,可酌情在錄取總分上加10-20分;
3.自主就業(yè)的退役士兵可加5分;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軍區(q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可加10分;
4.烈士子女可加10分;
5.少數民族考生報考省屬普通高校時可加3分;
6.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可加10分。
以上加分情況,考生必須在來??荚噲蟮綍r提供有關證明、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學業(yè)水平測試加分不需證明),經學院高職院校提前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討論審定、并在學院招生網上公示,無異議后執(zhí)行。如照顧項目和政策有調整,以省招委會批準的我省2017年招生政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