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錄取
1.錄取原則:學校將考生的文化考試成績與綜合素質測試成績相加,計算出考生的綜合成績,按照考生的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擇優(yōu)錄取。
2.擬錄取考生名單在學校招生網(wǎng)站公示一周,確定無異議后上報省考試院核準備案,辦理相關錄取手續(xù),由學校發(fā)放錄取通知書。
3.通過高職單招錄取的考生,與參加普通高考錄取的考生享受相同待遇??忌浉呗殕握袖浫『?,不再具有參加統(tǒng)一高考及錄取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