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條 綜合評價招生僅在陜西省內(nèi)開展,招生計劃以本院招生信息網(wǎng)公布計劃數(shù)為準。
第五章 入學申請及考核辦法
第十條 申請參加高職綜合評價招生的考生,須已參加2017年陜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或陜西省普通高校職業(yè)教育單獨考試(“三校生”單獨考試招生)報名,且符合資格要求,并參加各市、縣(區(qū))組織的普通高校招生體檢。
第十一條 符合條件的考生務必于2017年3月1日8:30至3月6日17:00,根據(jù)本院招生信息網(wǎng)公布的綜合評價招生計劃和招生章程,依據(jù)本人意愿登錄陜西招生考試信息管理網(wǎng),向?qū)W院提出入學申請。
第十二條 考生攜帶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藍底照片2張,于2017年3月7日至4月3日8:30至17:00在學院招生與就業(yè)指導中心,簽訂“考試誠信承諾書”,領取學院測試科目準考證,在學院指定地點參加相應測試。
第十三條 對普通高中學生入學申請者考核科目為職業(yè)適應性測試;對“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學力人員入學申請者考核科目為文化基礎測試和職業(yè)技能測試。
職業(yè)適應性測試方式為面試,文化基礎測試方式為筆試,職業(yè)技能測試方式為面試。
對于沒有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zhì)評價結果但確為普通高中的學生,學院將此類考生按高中同等學力人員對待。
第十四條 學院于2017年4月6日10:00,將入學申請者預錄取名單通過陜西招生考試信息管理與服務平臺報送省招辦,并將預錄取名單在學院招生信息網(wǎng)上進行公示。
第十五條 預錄取者于2017年4月7日8:30至4月18日10:00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到學院注冊報到,逾期視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