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入學申請及考核辦法
第十條申請參加高職綜合評價招生的考生必須已參加2017年陜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或陜西省普通高校職業(yè)教育單獨考試(“三校生”單獨考試招生)報名,且符合資格要求。
第十一條符合條件的考生必須于2017年3月1日8∶30至3月6日17∶00,根據我院公布的綜合評價招生計劃和招生章程,依據本人意愿登錄陜西招生考試信息管理網,向我院提出入學申請。
第十二條考生于規(guī)定時間,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到我院指定地點現(xiàn)場確認??忌诖_認報名信息、簽訂“考試誠信承諾書”、領取測試科目準考證后便可進行測試。
第十三條學院成立綜合考評小組,對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進行綜合測評。
第十四條 普通高中學生入學申請者綜合評價成績由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成績和職業(yè)適應性測試結果三部分組成。
綜合評價總分為300分。其中,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折算后滿分為70分,A級計10分,B級計9分,C級計8分,D級計7分;綜合素質評價成績折算后滿分為78分,A級計13分,B級計11分,C級計9分,D級計7分;職業(yè)適應性測試結果由我院評判,滿分為152分,內容包括自我介紹、對報考專業(yè)的認識及未來職業(yè)規(guī)劃。
第十五條 “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學力人員入學申請者綜合評價成績由文化基礎成績和職業(yè)技能測試成績兩部分組成。
綜合評價總分為300分。其中,文化基礎測試滿分為100分,職業(yè)技能測試滿分為200分。
第十六條 對于沒有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的普通高中生,綜合評價測試按照普通高中同等學力人員對待。
第十七條測試完畢后,4月6日前我院將入學申請者預錄取名單通過高職分類考試招生網上管理平臺報送省招辦,并在我院招生信息網(gszsjy.snbcedu.cn)上進行公示。
第十八條入學申請者于2016年4月16、17日持預錄取通知書及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到我院指定地點注冊報到,逾期視為自動放棄我院錄取資格。
| 時間 |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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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8∶30至 3月6日17∶00 |
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可登錄省招辦高職分類考試招生網上管理平臺向我校進行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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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8、11、15、 18、22、25日 |
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到我校進行現(xiàn)場確認,領取準考證,參加綜合評價測試。學生其他時間來校請?zhí)崆芭c學校招生辦聯(lián)系。學校及時公布預錄取考生名單。 為了方便邊遠地區(qū)考生參加綜合評價測試,學校將于3月11日和12日分別在榆林、延安、安康、漢中設立測試點,具體測試時間和地點學校將在陜西工商職業(yè)學院官網公布。 |
| 4月5日 | 公布預錄取考生名單。 |
| 4月16、17日 | 所有預錄取考生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來我校指定地點報到注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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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日至 4月20日 |
向省招辦上報報到注冊考生名單,辦理正式錄取各類手續(xù)。經省招辦確定名單后,發(fā)放錄取通知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