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生對象
招生對象為參加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的普通高中畢業(yè)生、中等教育學校畢業(yè)生或具有同等學歷者并取得報名號的考生。
三、自主招生考試工作時間安排
| 時間 | 工作內容 | |
| 3月上旬 | 公布招生章程 | |
| 3月12日-3月16日 | 組織考生報名 | |
| 3月17日 | 院校下載報名數據和考生照片 | |
| 3月18日 |
考生到朝陽區(qū)白家莊路甲6號(中國社會工作協(xié)會樓) 辦理報名確認手續(xù) | |
| 3月24日前 | 上報市招辦確認考生報名數據、初試、復試時間安 | |
| 3月25日上午 | 進行文化課考試 | |
| 3月25日下午 | 進行綜合素質測試 | |
| 4月5日前 | 上報市招辦預錄取信息及擬錄取方案、計劃執(zhí)行情況 | |
| 4月7日 | 院校和考試院同期公布預錄取名單;公布剩余計劃信息 | |
| 征集志愿安排 | 4月7-10日 | 公布未完成計劃情況(根據一次招生計劃數) |
| 4月12日 | 考生到北京社會管理職業(yè)學院燕郊校區(qū)辦理報名確認手續(xù) | |
| 4月14日前 | 上報征集志愿考生報名數據 | |
| 4月15日上午 | 院校進行初試 | |
| 4月15日下午 | 院校進行復試 | |
| 4月20日前 | 上報預錄取信息及擬錄取方案,市招辦對預錄取信息進行審核 | |
| 4月24日-26日 | 公示征集志愿預錄取名單 | |
| 4月27日 | 打印錄取名冊,辦理錄取手續(xù) | |
| 4月底 | 發(fā)放錄取通知書,新生報到 | |
| 5月-6月 | 進行新生入學教育 | |
| 9月 | 新生正式入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