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招生錄取組織機構及錄取規(guī)則
1、學院成立以院長為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tǒng)一領導全院的招生錄取工作。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處理日常具體工作。
2、錄取規(guī)則:
(1)面向普通高中生考試和面向中職生考試(不分類別)分別劃定“保底線”。實行按各類別專業(yè)志愿平行投檔,根據專業(yè)招生計劃錄取,設常規(guī)志愿和征求志愿。根據不同生源類別,將出檔考生分為高中組和中職組。高中生成績按投檔分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投檔分相同時,先同等優(yōu)先、再按文考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進行排序。文考單科成績排列的先后順序為:語文、數學、英語、信息技術。
(2)面向中職類考生招生錄取規(guī)則:
<1>根據教育部關于高職院校考試招生實行“文化素質+職業(yè)技能”評價方式的改革精神,經我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凡報考我院面向中職生招生??聘鲗I(yè)(除音樂類、美術類外)的考生,其文化課成績(含政策加分,下同)應達到省定的??票5拙€,且必須參加由招生院校聯合組織實施的職業(yè)技能測試;沒有參加職業(yè)技能測試的考生,將不予錄取。
<2>我院面向中職生招生的財經類、土建類、旅游類、制造類、計算機類等專業(yè)的職業(yè)技能測試具體安排按福建省教育考試院通知執(zhí)行。
<3>錄取時,??聘鲗I(yè)均按照考生文化課成績與職業(yè)技能測試成績合成的綜合分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報考高職(???的考生須按類別參加由招生院校聯合組織實施的技能測試,高職(???錄取時技能測試成績占總成績的30%(文考成績占70%);中職生成績分報考類別,按投檔分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投檔分相同時,先同等優(yōu)先、再按文考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進行排序。文考單科成績排列的先后順序為:專業(yè)基礎知識、語文、數學、英語。
第一階段錄取后仍有專業(yè)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則按考試院公布的時間進行征求志愿錄取。征求志愿錄取時實行同樣的錄取規(guī)則。
(3)各專業(yè)招生均不設男、女生比例的限制。
六、學費標準:
學費均為9000元/年。校企合作培養(yǎng)人才的專業(yè)根據人才培養(yǎng)投入成本實際收取一定的培訓與認證費用。具體學費按照當年物價局批復文件為準收取。
七、收費、退費
學費:按福建省物價局核定的標準收費,詳見福建省公布的招生計劃冊。
住宿費:我院學生實行集中住宿管理,每生每年住宿費1500元。
教材費:預收550元,根據實際結算,多還少補。
生活用品、軍訓服裝等代辦費:預收450元,根據實際結算,多還少補。
退費辦法:學生因轉學、退學等原因終止學業(yè)的,其代辦費按實結算,學費和住宿費按《福建省民辦教育收費管理實施細則》(閩價【2006】費154號)的規(guī)定辦理。
八、學院聯系、咨詢、查詢方式
招辦電話:0592-7269258,7269259,7269260;傳真:0592-7269261
免費電話:400-167-8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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