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報名程序
報名一律采取中學推薦的方式,我校不接受考生自薦。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為縣(含縣級市)以下教育局的中學方具有推薦資格,且每所中學推薦考生不得超過2人,否則所推薦考生全部無效。各中學應在學校網站或校務公開欄顯著位置公示推薦條件、報名辦法、選拔程序及推薦名單(公示期不少于五個工作日),切實做到信息公開和程序透明,主動接受各方監(jiān)督。
符合條件的考生應于4月14日至4月30日登陸教育部高校專項計劃報名系統(tǒng)(網址為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填寫、提交報名申請信息。并于5月10日前將中學公示內容截圖或拍照后以附件形式上傳至平臺。
四、材料報送
考生報名紙質材料由中學通過郵政特快專遞統(tǒng)一于5月10日前(以寄件日當地郵戳為準)寄往我校招生辦公室。報名材料應包括以下內容:
1.《福州大學高校專項計劃中學推薦考生匯總表》(詳見附件),該表須由校長簽字并加蓋學校公章,一所中學推薦兩人的,應共用一份表格。
2.《高校專項計劃申請表》,該表可通過報名系統(tǒng)打印,第1-2頁由校長簽字并加蓋學校公章,第3-6頁由考生本人簽字。
3.學籍證明,由考生所在中學開具并加蓋公章,應體現考生具有本校連續(xù)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4.成績證明,含有年級排名的高中三年各學期期末考試和省級模擬考試成績列表本人所在頁復印件,須加蓋學校公章。
5.戶籍證明,考生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jiān)護人)戶口簿復印件并加蓋當地派出所戶籍專用章,應體現考生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jiān)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qū)域的農村,且考生具有當地連續(xù)3年以上戶籍。
6.高中階段獲獎證書復印件,須加蓋學校公章;
7.校長或班主任推薦信,應對推薦學生思想品德、家庭狀況、成長經歷、特殊事跡等情況做詳細描述,無固定格式要求,可手寫或打印,但須由推薦人簽字負責。
8.個人陳述,內容應包括自身成長經歷及學習情況、能力素質、個性特長及選擇報考專業(yè)的理由、未來規(guī)劃及設想等,無固定格式要求,可手寫或打印,須由考生本人簽字。
以上材料均使用A4紙張,經中學審核蓋章后依序裝訂成冊,所有材料恕不退還。
五、考核入圍
學校組織專家對中學提供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按招生計劃1:1確定入圍考生名單,并于5月30日前分別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和我校招生辦網站公示。經公示無異議者,方取得我校入圍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