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收費標準及其它
第二十條按照屬地化原則,我校按四川省物價局核定的收費標準收取學費和住宿費等。在公布招生計劃的同時公布收費標準。
第二十一條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入校前可持有關證明在當?shù)厣暾堔k理國家助學貸款或在入校后向學生工作部申請辦理貸款、學費緩交等手續(xù)。
第六章招生工作人員
第二十二條學校選拔能模范遵守國家有關招生政策法規(guī)的教師和干部參加招生宣傳和招生錄取工作。招生工作人員均須參加學校組織的招生政策法規(guī)和業(yè)務培訓,簽定《四川大學招生錄取工作人員責任承諾書》。
第七章附 則
第二十三條四川大學對保送生、自主招生、高水平運動隊、藝術類、國家專項和高校專項(勵志計劃)等招生事宜,按照教育部有關特殊類型招生工作要求制定具體辦法,依據教育部的相關規(guī)定以及本校的相關招生簡章執(zhí)行。
第二十四條 在江蘇省我校理工類專業(yè)選測科目為物理,文史類專業(yè)選測科目為歷史,選測等級要求為AA以上(含AA),錄取辦法采用等級級差法, 級差分為A+ 加6分。藝術類專業(yè)的錄取方式以四川大學2017年美術類本科招生簡章為準,學業(yè)水平必測科目要求必須達到4C3D,錄取辦法采用等級級差法, 級差分為A加3分,B加2分,C加1分。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我校原政策、規(guī)定即時廢止;如遇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guī)定為準。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通過我校本科招生信息在線網站和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向社會發(fā)布,對于各種媒體節(jié)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為準。
第二十七條 學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環(huán)路南一段24號郵編:610065
咨詢電話:028-86080605、86081605傳真:028-85408370
電子郵件:nic8401@scu.edu.cn
網址: zs.scu.edu.cn/zhaosheng
第二十八條本章程由四川大學招生就業(yè)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