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學費、住宿費和獎貸學金
第十一條 根據(jù)江西省教育廳、物價局和財政廳批準,學費標準為:本科普通類4380-5220元/年,軟件學院專業(yè)10000元/年,中外合作辦學專業(yè)13500元/年,藝術類9600元/年;高職(???5000元/年;住宿費1000元/人·年。如當年江西省物價部門有調整,按新標準執(zhí)行。
第十二條 獎學金設置及助學措施
1.我校對品學兼優(yōu)的優(yōu)秀學生頒發(fā)獎學金。特等獎2600元/年,一等獎2000元/年,二等獎1300元/年,三等獎800元/年;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國家助學金一檔4000元/年,二檔3000元/年,三檔2000元/年。另設多項校友獎學金,專業(yè)優(yōu)秀獎學金等。獎學金比例占學生人數(shù)的38%。
2.對貧困學生的資助措施。減免學費:每學年對特困生按一定比例減免學費;發(fā)放困難補助:每學年對貧困學生發(fā)放一次性困難補助;勤工助學:我校設立勤工助學專項基金,為貧困學生提供勤工助學崗位,幫助貧困生解決生活困難。
3.生源地助學貸款:新生到學校報到前(具體時間咨詢當?shù)亟逃?帶“入學通知書”和“身份證”到戶口所在地的市(縣級市)、區(qū)、縣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辦理生源地助學貸款。辦理了生源地助學貸款的新生帶銀行貸款受理證明(國開行),確認函(江西農信社)到學校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