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 學校分專業(yè)招生計劃及有關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專業(yè)目錄為準。
第十五條 錄取批次:單獨招生類本科專業(yè):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
三二分段專升本類本科專業(yè):運動訓練;
體育類本科專業(yè):體育教育(師范)、體育教育(足球方向)、學前教育(體育與健康)、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經濟學(體育經濟)、公共事業(yè)管理(體育管理)、休閑體育(康樂體育)、休閑體育(高爾夫)、運動人體科學(師范)、特殊教育(師范)、新聞學(體育新聞),;
文理科類本科專業(yè):經濟學(體育經濟)、公共事業(yè)管理(體育管理)、運動康復、康復治療學、新聞學(體育新聞);
藝術類(音樂類)本科專業(yè):播音與主持藝術、廣播電視編導、表演(武術表演)、舞蹈學(模特)、舞蹈表演(現代舞與爵士舞方向,運動舞蹈方向-體育舞蹈、健美操、啦啦操),皆在第二批本科批次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