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收費標準
第二十七條 學校遵循屬地原則,按照湖南省物價部門、湖南省財政廳和湖南省教育廳為我校核定的收費標準對學生進行收費。
第二十八條 學生入學須繳納學費、住宿費和書籍費等雜費。學生公寓收費標準為1300元/年。
第八章 獎、貸、助學措施
第二十九條 為激勵學生全面發(fā)展,學校設立了優(yōu)秀學生獎學金。優(yōu)秀獎學金獎勵對象達到學生總人數(shù)的30%,其中特等獎學金為4000元/年,一等獎學金為800元/年,二等獎學金為500元/年,三等獎學金為300元/年。此外,學生有機會獲得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
第三十條 學校對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每年給予特困補助。國家助學金一等助學金為4000元/年,二等助學金為3000元/年,三等助學金為2000元/年。
第三十一條 家庭經濟確有困難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和有關證明,入學前向新生戶籍所在地縣級以上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
第三十二條 學校可向部分學生提供勤工助學崗位。對家庭特別困難的學生提供臨時困難補助。
附 則
第三十三條 本章程自發(fā)布之日起生效,由學校招生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以往有關規(guī)定與本章程有相悖之處,以本章程規(guī)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