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河南財經政法大學2017年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并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河南財經政法大學普通全日制本、??茖哟胃鞣N類型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貫徹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對考生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為河南財經政法大學(國標代碼10484),實行多校區(qū)辦學,目前有鄭東校區(qū)(鄭州市金水東路180號)、文北校區(qū)(鄭州市文化路80號)、文南校區(qū)(鄭州市文化路90號)。
第五條 辦學性質:河南財經政法大學為公辦、省屬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第六條 辦學層次:招收碩士研究生、本科生、專科生,以培養(yǎng)本科生為主。普通本、??茖W生畢業(yè)頒發(fā)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為河南財經政法大學,證書種類為普通高等教育畢業(yè)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fā)學位證書。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七條 學校設立招生工作委員會,負責制定招生政策,討論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招生工作委員會下設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在招生工作委員會閉會期間,代行招生工作委員會職權,指導完成日常招生工作。
第八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河南財經政法大學普通本、??普猩娜粘9ぷ?。
第九條 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負責對招生工作實施監(jiān)督。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條 2017年學校按照規(guī)模質量并舉的原則,安排普通本、??普猩媱潯F胀ū究朴媱澝嫦蛉珖?0個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招生,??朴媱澝嫦虿糠质?自治區(qū)、直轄市)招生,藝術類(專業(yè)課為美術類科目)本科計劃面向河南省、江蘇省、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和山西省招生,藝術類(專業(yè)課為音樂類科目)本科計劃面向河南省招生,專升本計劃面向河南省招生。
第十一條 招生計劃分配原則:按照上級教育行政管理部門有關要求,綜合考慮學校在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的錄取批次、生源數量、往年錄取情況等因素,根據社會經濟發(fā)展需要和學校實際辦學情況進行調整。
第十二條 學校分省分專業(yè)招生計劃、選考科目和各專業(yè)相關報考要求等通過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學校招生簡章、學校網站等形式向社會公布。
第十三條 學校為了調節(jié)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生源的不平衡,解決實行平行志愿投檔后出現的生源超過計劃數的問題,以及滿足生源質量高、人數充足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的需要,按照教育部及河南省的相關規(guī)定預留招生計劃,堅持集體議事、集體決策、公開公正的原則使用。
第十四條 錄取期間的調整計劃使用原則和辦法:按各省級計劃主管部門和招生主管部門政策辦理。
第十五條 河南財經政法大學檢察學院屬于河南財經政法大學與河南省人民檢察院合作辦學,在本科二批次招生,由河南財經政法大學負責招生錄取和學籍管理工作,學生錄取后在河南檢察職業(yè)學院就讀(地點在新鄭市龍湖大學園區(qū)雙湖大道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