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條 學校建立獎學金、勤工助學、助學金、助學貸款等配套制度,鼓勵和幫助學生完成學業(yè)。
1、農科專業(yè)學生獎學金:特等獎4000元、一等獎3000元、二等獎2000元、三等獎1000元,其它按照800元標準發(fā)放。
2、非農專業(yè)優(yōu)秀學生獎學金:特等獎4000元、一等獎3000元、二等獎2000元、三等獎1000元。
3、國家獎學金:品學兼優(yōu)的學生,可獲得國家獎學金8000元。
4、國家勵志獎學金:家庭貧困成績優(yōu)秀的非農專業(yè)學生,可獲得國家勵志獎學金,每人每年5000元。
5、北京市國家助學金:非農專業(yè)特困生可獲得北京市國家助學金,每人每年2300-4500元。
6、臨時性困難補貼:原則上一年一次不超過2000元。
7、助學貸款:學校積極為每位特困學生辦理生源地或北京銀行助學貸款手續(xù)。
8、勤工助學:學校鼓勵勤工助學,并為學生提供必要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