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收費、退費標準及資助政策
第十五條學校全日制本科生實施學分制人才培養(yǎng)模式。學費標準按照山東省物價局批準的最新標準執(zhí)行。退費規(guī)定按照《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暫行辦法》(魯政辦發(fā)[2008]65號)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學生須在每學年報到時足額繳清所有費用,因故退學或受校紀處分開除學籍的,根據(jù)學生實際學習時間按月計退剩余的學費和住宿費。其它費用也在學生退學時一并結清。學生學習時間按每年10個月計算。
第十六條根據(jù)國家、省有關獎助學金和生源地助學貸款等資助文件要求,凡遵紀守法、勤奮學習且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全日制在校生,可通過獎、貸、助、補、減等資助措施解決上學期間的學費和生活費。
第七章 其 它
第十七條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山東師范大學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十八條本章程如果與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九條 聯(lián)系方式
招生咨詢電話:0531-86182201、86182202、86180245
山東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wǎng):http://www.zsb.sd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