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學費標準
第二十一條:旅游管理(校企合作)(本科)、空中乘務(校企合作)、經濟與金融(校企合作)、電子商務(校企合作)、人力資源管理(校企合作)、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校企合作)、應用統(tǒng)計學(校企合作)、軟件工程(校企合作)、環(huán)境生態(tài)工程(校企合作)、新能源科學與工程(校企合作)等有關校企合作專業(yè)以省有關部門最新批復收費標準為準,音樂教育、美術教育及其它藝術類與體育類本、??茖I(yè)6125元/年,其它師范類本科與專科、非師范類本科專業(yè)3500元/年,非師范類??茖I(yè)5000元/年。住宿費:每生800元/年。如有變動均以最新河北省有關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