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教育部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相關規(guī)定,為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法招生,結合我校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二條信陽師范學院(學校代碼10477)是一所國家公辦普通高等學校、河南省重點師范院校。學校創(chuàng)建于1975年,1978年國務院批準為本科建制并改為現(xiàn)名,1979年成為首批學士學位授權單位。1998年經(jīng)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準為碩士學位授權單位,2004年具有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授予權,2009年具有教育碩士專業(yè)學位授予權,2010年具有翻譯碩士和工程碩士專業(yè)學位授予權,2014年具有體育碩士和旅游管理碩士專業(yè)學位授予權。學校設有20個學院、3個直屬教學教研部,擁有文學、史學、理學、工學、經(jīng)濟學、管理學、法學、教育學、藝術學、農(nóng)學等10大學科門類,現(xiàn)設75個本科專業(yè),有10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72個碩士學位授權二級學科。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三條信陽師范學院成立普通本專科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學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編制招生計劃,決定有關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四條 信陽師范學院招生就業(yè)處(下設招生工作辦公室)作為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五條學校2017年計劃招收普通本科 人(含與信陽職業(yè)技術學院聯(lián)合辦學 人,中外合作辦學本科 人),???人,共計 人,按上級要求,學校本科預留計劃為50人,主要用于本科平行志愿按比例投檔下同分數(shù)等遺留問題。我校生源以河南省為主,同時,也面向湖北、湖南、廣西、江西、吉林、黑龍江、遼寧、山西、甘肅、陜西、安徽、江蘇、山東、天津、內(nèi)蒙古、河北、云南、貴州、重慶、四川、浙江、廣東、海南、福建、寧夏、新疆等26個省(區(qū)、市)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