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我校2017年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江西省有關規(guī)定,結合學校招生工作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所稱招生工作,是指國家正式下達招生計劃的招生工作。
第三條招生工作貫徹“公平、公正、公開”及“德、智、體、美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
第四條我校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jiān)察、新聞媒體、考生和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五條學校名稱:江西環(huán)境工程職業(yè)學院
第六條國標代碼:12934
第七條辦學地點:江西省贛州市
第八條辦學性質(zhì):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江西省示范性高職院校、江西省應用技術型本科人才培養(yǎng)試點單位)
第九條辦學層次:高職(???、應用技術型本科(合作培養(yǎng))
第十條辦學特色:學校秉承立藝樹人的校訓,堅持以師生為根本,遵循特色辦學、開放辦學、合作辦學的理念,不斷深化教育教學改革,提升人才培養(yǎng)質(zhì)量,是世界技能大賽中國集訓基地,是國家生態(tài)文明教育基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