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學校招生工作依法有序,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關規(guī)定,結(jié)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并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
第二章學院概況
第三條燕山大學里仁學院(以下簡稱學院)是經(jīng)河北省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確認,由全國重點大學——燕山大學按照新機制、新模式舉辦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獨立學院)。學院主管部門是河北省教育廳。學院成立于2001年7月,坐落于著名海濱城市——河北省秦皇島市,毗鄰燕山大學,占地1020畝,建筑面積38萬平方米?,F(xiàn)有全日制本科在校生10135余人。
第四條學院全稱為燕山大學里仁學院,英文名稱為“Liren College of Yanshan University”,學校代碼為13592。
第五條依托燕山大學的學科基礎,根據(jù)地方經(jīng)濟和社會發(fā)展需求,現(xiàn)設置專業(yè)41個,涉及工、理、文、經(jīng)、管、法、教等多個學科門類。
第六條學院辦學層次為本科,學制四年,按學年學分制管理。學生學業(yè)期滿,成績合格,符合畢業(yè)條件,由學院具印頒發(fā)燕山大學里仁學院畢業(yè)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學生,由學院具印頒發(fā)燕山大學里仁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三章招生工作機構(gòu)及其職責
第七條成立由學院主要領導和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貫徹執(zhí)行教育部和相關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招生工作委員會的有關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招生工作原則、招生章程及實施細則,討論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第八條成立由學院紀委書記和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紀檢監(jiān)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監(jiān)督招生政策的貫徹落實,保證錄取的公開、公平、公正,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quán)益。
第九條招生辦公室為學院的常設機構(gòu),其主要職責是執(zhí)行學院制定的招生章程和實施細則,落實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
招生辦公室的通信地址為:河北省秦皇島市河北大街438號。
郵政編碼:066004
聯(lián)系電話:0335- 8067000 8076583 傳真:0335-8076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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