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收費標準和退費辦法
根據福建省物價局閩價費[2013] 91號文核定,中外合作辦學專業(yè)學費標準不高于18000元/學年·人,實際執(zhí)行15000元/學年·人;根據福建省物價局、福建省財政廳閩價費[2012] 356號文核定,其他專業(yè)學費標準為6000元/學年·人。住宿費按當地物價主管部門核定的標準收取。
退費辦法參照閩價費[2005] 435號第八款“關于學費、住宿費和代辦費的清退問題”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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