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條根據(jù)財政部、教育部、總參謀部《關(guān)于對直接招收為士官的高等學校學生施行國家資助的通知》(財教〔2015〕462號),國家對直接招收為士官的高等學校學生施行國家資助,入伍時對其在校期間繳納的學費實行一次性補償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實行代償。
第三十條 獎助貸政策:(1)獲國家獎學金者8000元/學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學年,國家助學金3000元/學年,國家級和學院獎學金、助學金等受獎助面超過60%;
(2)每年評定三好學生、優(yōu)秀學生干部、優(yōu)秀共青團干部、優(yōu)秀共青團員(3)對經(jīng)濟困難的學生,采取生源地助學貸款、勤工助學等形式給予資助;
(4)對品學兼優(yōu)、經(jīng)濟困難的學生,學院還設立一定的專項獎學金;
(5)單設國防助學金,在校入伍學生可以直接享受。(6)精準扶貧:被確定為精準扶貧的學生可以直接享受一等助學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