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條 學費標準:
學費嚴格按照物價、財政部門和教育部門核定的標準收費,學生入學須繳納學費、住宿費及其它有關費用:公安類(國內安全保衛(wèi)、治安管理)、刑事司法系所屬專業(yè)(刑事執(zhí)行、刑事偵查技術、罪犯心理測量與矯正技術、社區(qū)矯正)為3300元/年,其余專業(yè)為2900元/年;4人間住宿每人1200元/年,6人間住宿費每人800元/年,8人間住宿費每人600元/年。
第十九條 新生應按照規(guī)定時間持《錄取通知書》辦理入學手續(xù)。入校后,學校將依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規(guī)定進行新生資格審查和身體復查,不符合錄取條件的一律予以退回。
第五章 獎勵及資助辦法
第二十條 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等獎、助學金,每年約有33%左右的學生可獲得各類獎學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