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條春季高考按專業(yè)類別由高分到低分錄取。
第二十三條獎學金及勤工助學政策
學生在校期間成績優(yōu)異者每年可獲得國家獎學金8000元,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國家助學金2000-4000元,省政府獎學金6000元,省政府勵志獎學金5000元,還可以獲得學院頒發(fā)的優(yōu)秀學生獎學金。學院獎學金按學期評選,每學年一等獎學金1000元,二等獎學金800元,三等獎學金600元。家庭困難學生除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外還可以通過參加勤工助學,申請困難補助等獲得適當補貼。
第二十四條助學貸款
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提出申請,在校期間辦理國家助學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