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規(guī)范招生工作,確保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guī)和《獨立學院設置與管理辦法》(教育部令26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江西師范大學科學技術學院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于2017年江西師范大學科學技術學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學院招生工作嚴格執(zhí)行教育部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guī)定,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
第四條學院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jiān)督。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五條學院全稱:江西師范大學科學技術學院。學院國標代碼:13438。
第六條辦學層次:本科,學制:四年。
第七條辦學類型:國家教育部和江西省人民政府批準設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獨立學院。
第八條辦學地點:
南昌市校區(qū):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437號。
共青城市校區(qū):江西省共青城市青年大道78號。
第九條學院簡介:江西師范大學科學技術學院位于“物華天寶,人杰地靈”之美譽的江南歷史文化名城——江西省省會南昌。學院創(chuàng)辦于2001年5月,隸屬江西師范大學,是國家教育部和江西省人民政府批準設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條學院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院招生工作的組織領導和部署,并對重大事宜做出決策。
第十一條學院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招生錄取工作的具體實施。
第十二條學院成立招生監(jiān)察小組,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jiān)督,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開,監(jiān)督電話:0791-88506112(兼?zhèn)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