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資助學生政策
第三十條 國家助學貸款、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等獎助學措施按照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和我院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三十一條 學院設立的獎、助學項目包括:
1.設立本科優(yōu)秀新生獎學金,獎金為2000-5000元。(只面向廣東省考生)
2.設立優(yōu)秀學生獎學金,分為特、一、二、三等,最高獎金2000元/學年;
總獲獎面超過30%。
3.設立特困生助學金:按學生家庭經濟困難程度進行資助。
4、設立優(yōu)秀貧困生獎學金:最高獎勵金額2000元/人/學年。
5.設立勤工助學崗位。努力開展勤工助學活動,不斷增加助學崗位,盡可能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勤工助學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