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有關事項
第二十四條 新生入學后,按教育部要求學校將在3個月內對新生進行全面復查,經復查不合格或身體條件不符合招生錄取時專業(yè)要求者,學校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五條 錄取結果公布在相應省(直轄市、自治區(qū))招辦網站、本校招生網和有關媒體。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學金城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 相關通訊信息:
1.南京航空航天大學金城學院
地 址:南京市江寧區(qū)祿口街道航金大道88號
郵 編:211156
學院網址:http://jc.nuaa.edu.cn
2.南京航空航天大學金城學院招生辦公室
通訊地址:南京市江寧區(qū)祿口街道航金大道88號南航金城學院招生辦公室
郵 編:211156
咨詢電話:400-828-8123 (025)87190011 傳 真:(025)87190800
招生網址:http://jc.nuaa.edu.cn/jczs
官方微信:南航金城招生
3.各地區(qū)招生工作組:
聯(lián)系方式詳見http://jc.nuaa.edu.cn/jcz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