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學費及住宿費
第十四條我院各專業(yè)嚴格按重慶市物價局(渝價[2011]388號和渝價[2012]98號文件)、財政局、教委核定的標準收取學費。各專業(yè)嚴格按重慶市物價局、財政局、教委核定的標準收取學費。
1. 藥品經(jīng)營與管理8500元/年、食品加工技術8500元/年、食品檢測技術8500元/年、食品營養(yǎng)與衛(wèi)生8500元/年、烹調工藝與營養(yǎng)8800元/年、包裝策劃與設計8500元/年、印刷媒體技術8500元/年、會展策劃與管理8500元/年、人物形象設計9500元/年、首飾設計與工藝8500元/年、酒店管理8500元/年、財務管理8500元/年、市場營銷8500元/年、機電一體化8500元/年、新能源汽車8500元/年、工業(yè)機器人技術8500元/年、電子商務8500元/年、物聯(lián)網(wǎng)應用技術8500元/年,所有專業(yè)學生住宿費每人1000元/年,書籍代收費每人600元/年(學生自愿原則,學院按多退少補的原則每年給學生清算一次)。
2.如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yè),學校按學生實際學習時間和實際住宿時間,按《重慶市民辦教育收費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渝價【2005】487號文件規(guī)定計退剩余的學費和住宿費。
第六章學生資助
第十五條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可申請獲得由中央和重慶市政府資助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具體標準如下:
1.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凡被我院錄取的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可持我院錄取通知書和當?shù)剜l(xiāng)(鎮(zhèn))政府(街道辦事處)的家庭經(jīng)濟困難證明在當?shù)亟涛?教育局)學生資助中心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每生每年最高可貸8000元。
2、國家勵志獎學金。在我院學習的大二及以上年級中品學兼優(yōu)的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獎金標準為5000元/年。
3.大二、大三優(yōu)秀學生可以享受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
4.國家助學金。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可申請國家助學金。其標準為:一等助學金4000元/年、二等助學金3000元/年、三等助學金2000元/年。
第十六條勤工助學
學院大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設有勤工助學服務中心,為家庭經(jīng)濟困難的學生提供校內(nèi)校外勤工助學崗位,幫助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yè)。與此同時,學院還通過校企合作等多種渠道,為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提供寒(暑)期企業(yè)“學工”實習崗位,幫助困難學生解決學費及生活費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