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其他
第三十三條 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學校組織全面復查,不合格者區(qū)別情況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入學資格或學籍者,無論何時,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入學資格或學籍并退回生源地,情節(jié)惡劣者通報教育部及省級招辦查究,違法者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第三十五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guī)定為準。
第三十六條 高水平運動員、藝術類專業(yè)的《招生章程》已另行公布。
本章程由中央民族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中央民族大學招生辦公室聯(lián)系方式
咨詢電話:010-6893290268933922(傳真)
本科招生網站:zb.muc.edu.cn。
監(jiān)察舉報電話:010-68933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