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安徽大學本??普猩ぷ鞯捻樌M行,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結合安徽大學本??普猩ぷ鞯木唧w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安徽大學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安徽大學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考生、家長、媒體以及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安徽大學(國標代碼:10357)
第五條 辦學類型:公辦普通本科高等學校,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安徽省人民政府與教育部共建高校,安徽省屬重點綜合性大學。
第六條 辦學層次:本科。
第七條 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安徽大學;學歷證書種類:普通高等學校學歷證書。
第八條 辦學地址:合肥市九龍路111號、合肥市蜀山區(qū)肥西路3號、合肥市瑤海區(qū)泗州路40號、合肥市新站區(qū)前嶺路與淮海大道交口東北(安徽大學藝術與傳媒學院校區(qū))。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九條 安徽大學設立招生委員會,負責貫徹落實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區(qū))有關招生工作政策,制定本??普猩鲁獭⒄猩媱?,討論決定本專科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條 安徽大學招生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本??普猩ぷ鞯某TO機構,負責學校本??普猩娜粘9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