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guī)范招生行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確保學院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jù)國家《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等法律法規(guī),結合學院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黑龍江工商學院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院招生工作貫徹“公平、公正、公開”原則。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四條 學院全稱:黑龍江工商學院。
第五條 學院國標代碼:13300。
第六條 辦學性質:國家教育部批準的民辦普通本科高等學校。
第七條 主管部門:黑龍江省教育廳。
第八條 辦學層次:本科。
第九條 學習形式:全日制。
第十條 辦學地點: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利民開發(fā)區(qū)學院路群英街33號(原時代大街1號)。
第十一條 咨詢電話:0451-56890198 0451-56890199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二條 學院根據(jù)發(fā)展規(guī)劃、辦學條件、社會需要和生源情況,面向全國制定2017年分省分專業(yè)招生計劃,并按照教育部或省教育廳批復的招生專業(yè)、人數(shù),在要求的時間內提交各省、市、自治區(qū)、直轄市招生辦,并向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