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保證學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順利實施,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蘇州科技大學天平學院,中文簡稱“蘇科大天平”;英文名稱為TianpingCollege of Suzhou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英文簡稱“TPSUST”。
學校代碼: 13985 (國標)
上級主管部門:江蘇省教育廳
辦學層次及類型:民辦全日制普通本科學校
學校地址:蘇州市高新區(qū)長江路55號。
招生類別:普通高考生(含藝術考生)。
第三條 頒發(fā)證書:學生修完教學計劃規(guī)定的全部課程且成績合格,頒發(fā)國家承認的蘇州科技大學天平學院畢業(yè)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蘇州科技大學天平學院學士學位并頒發(fā)相應證書。
第四條 蘇州科技大學天平學院招生工作將全面貫徹教育部、各省(直轄市、自治區(qū))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考生德、智、體、美,擇優(yōu)錄取。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五條 蘇州科技大學天平學院設立招生委員會,確定招生工作的總體思路和目標,審議招生政策、計劃和錄取原則,討論決定招生重大事宜,為招生工作提供指導意見。招生委員會下設招生領導小組,根據招生委員會的授權負責制定招生章程、編制招生計劃、決定選拔測試方案、確定錄取標準、審核錄取結果等招生具體事項。
第六條 招生辦公室作為學校的常設工作機構,負責學校招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條 學校紀委、監(jiān)察部門負責監(jiān)督招生各項政策和規(guī)定的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