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資助政策
我院正式學籍的全日制???高職)學生,符合以下條件:
第一條 國家獎學金
1)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平均在90分以上,單科成績在85分以上,綜合測評結(jié)果位居年級前列。
2)國家獎學金的獎勵標準為每人每年8000元。
3)名額分配與預算下達,由甘肅省教育廳資助管理中心分配下達。
第二條 國家勵志獎學金
1)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平均85分以上,單科成績在80分以上,綜合測評結(jié)果位居年級前列。
2)國家勵志獎學金的獎勵標準為每人每年5000元。
3)名額分配與預算下達。由甘肅省教育廳資助管理中心分配下達。
第三條 國家助學金
1)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平均80分以上,單科成績在75分以上,綜合測評結(jié)果位居年級前列。
2)獎勵標準為每人每年3000元。
3)名額分配與預算下達。由甘肅省教育廳資助管理中心分配下達。
第四條 學院勵志獎學金
1)學習努力,各門功課平均成績70分以上,綜合測評成績排名在班級前10—15名。
2)團結(jié)同學,品德高尚,熱愛勞動,具有良好的衛(wèi)生習慣,積極參加學院組織的各種社會公益活動和文體活動。
3)家庭經(jīng)濟困難或比較困難,生活簡樸。
4)獎勵標準為一等每人每年800元、二等每人每年500元、三等每人每年300元。
5)名額分配與預算下達,由白銀礦冶職業(yè)技術(shù)學院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分配下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