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 總則
為保證山東科技大學2018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東省教育廳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山東科技大學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山東科技大學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條 山東科技大學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山東科技大學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山東科技大學學校代碼:10424
第五條 學校地址:
學校在青島、泰安、濟南三地辦學,主校區(qū)在青島。青島校區(qū)位于青島市黃島區(qū)前灣港路579號;泰安校區(qū)位于泰安市岱宗大街223號;濟南校區(qū)位于濟南市勝利莊路17號。
第六條 學校辦學層次及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第七條 學校簡介:
山東科技大學建校于1951年,是一所工科優(yōu)勢突出,行業(yè)特色鮮明,工學、理學、管理學、文學、法學、經濟學、藝術學等多學科相互滲透、協調發(fā)展的山東省重點建設的應用基礎型人才培養(yǎng)特色名校,是山東省人民政府與國家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總局共建高校,由山東省人民政府領導,山東省教育廳主管。
學校設有二級教學科研單位32個。有博士后科研流動站9個,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10個,博士學位授權二級學科40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26個,碩士學位授權二級學科121個,碩士專業(yè)學位類別10個。有85個本科專業(yè)。現有全日制在校生41000余人,其中研究生5800余人。有教職工2800余人,其中教授268人,中國科學院院士3人,中國工程院院士1人,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人員56人。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八條 山東科技大學成立以書記(或校長)為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條 山東科技大學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山東科技大學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條 山東科技大學紀委(監(jiān)察處)對招生工作實施監(jiān)督、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