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中國戲曲學院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規(guī)范招生行為,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照教育部及北京市教委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相關規(guī)定,結合中國戲曲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中國戲曲學院是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北京市教育委員會直屬院校,地址為北京市豐臺區(qū)萬泉寺400號。
第三條 中國戲曲學院本科招生對象為: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條件的考生,留學生、港澳地區(qū)、臺灣省考生。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四條 中國戲曲學院根據教育部、北京市教委的有關規(guī)定,設立“中國戲曲學院本科招生工作委員會”,招生委員會由院長、主管院領導、教務處、紀檢審、教學部門負責人、教師代表等組成。全面負責學院的本科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規(guī)模、招生計劃,審核每年度的招生簡章、招生章程、討論決定等招生重大事宜。
第五條 中國戲曲學院招生委員會下設招生辦公室,招生辦公室負責我院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條 中國戲曲學院設立招生考試監(jiān)察辦公室,負責監(jiān)督招生考試各項政策和規(guī)定的落實,全程對招生工作實施監(jiān)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