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條 學校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開辟新生入學“綠色通道”,提供國家助學貸款服務。設有國家獎學金(8000元/生·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生·年)、國家助學金(3000元/生·年)和學校獎學金,另外,還有學費減免、勤工助學、臨時困難補助等資助措施。
第三十一條 新生被學校錄取后,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持錄取通知書及相關材料到校辦理入學手續(xù)。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
第三十二條 新生可以申請保留入學資格。保留入學資格期間不具有學籍。新生保留入學資格期滿前應向學校申請入學,經學校審查合格后辦理入學手續(xù)。審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學資格;逾期不辦理入學手續(xù)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遲等正當理由的,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
第三十三條 新生入學報到后,學校將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在三個月內對新生進行資格復查。對于復查出的問題,學校將依據有關政策要求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處理結果及時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四條 本、專科學生在修業(yè)年限內完成教學計劃規(guī)定的學習內容,德、智、體達到畢業(yè)要求,學校準予畢業(yè)并頒發(fā)普通高等教育學歷證書,證書署名“河南科技學院”。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和《河南科技學院學位授予工作實施細則》要求的本科學生,學校將授予相應學科學士學位并頒發(fā)學位證書,證書署名“河南科技學院”。
第三十五條 學校與澳大利亞南澳大學聯(lián)合實施的中澳本科課程合作項目招生的本科專業(yè)為:教育學、信息工程、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六條 學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組織開展招生錄取工作。凡以河南科技學院名義違法違規(guī)進行招生錄取活動的其它任何機構或個人,學校將依法追究其相應責任。
第三十七條 2018年學校普通本、??普猩ぷ髦暗挠嘘P規(guī)定如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內容為準。
第三十八條 本章程自河南省教育廳審批通過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九條 本章程由河南科技學院招生就業(yè)處負責解釋。
聯(lián)系部門:招生就業(yè)處
通訊地址:河南省新鄉(xiāng)市華蘭大道東段
郵政編碼:453003
咨詢電話:0373-3040127(招生就業(yè)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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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網址:http://www.hi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