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規(guī)定,認真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政策,按照“規(guī)范管理、優(yōu)化服務、深化改革、辦人民滿意高考”的要求和河南省教育廳關于2018年招生工作的有關規(guī)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于河南工程學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及??茖哟握猩ぷ鳌?/p>
第三條河南工程學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新生。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四條學校全稱“河南工程學院”,部標代碼11517。
第五條學校辦學性質為省屬公辦普通本科高等學校。
第六條學校具有百余年辦學歷史,現(xiàn)已發(fā)展成一所以工學為主,文理滲透,多學科專業(yè)協(xié)調發(fā)展的應用型本科高等院校。2016年,學校獲批河南省重點建設的“示范性應用技術類型本科院?!?。學校由龍湖校區(qū)、桐柏路校區(qū)和南陽路校區(qū)構成,校園總占地面積2630畝。
第九條學校先后獲得河南省文明單位、河南省文明標兵學校、全國大學生社會實踐先進單位、河南省大中專畢業(yè)生就業(yè)工作先進單位等多項榮譽稱號。
第三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條成立由校長任組長、有關校領導、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教師代表、校友代表、學生代表組成的招生工作委員會,負責對學校招生工作的領導、研究制定學校招生政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招生工作委員會下設招生紀檢監(jiān)察工作組和招生錄取工作組。招生紀檢監(jiān)察工作組成員由紀檢、監(jiān)察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對招生錄取工作實施全程監(jiān)督和檢查,接受考生錄取申訴;招生錄取工作組成員由招生就業(yè)處工作人員組成,負責具體實施2018年招生錄取工作;招生錄取工作實施招生問責制度,錄取工作分工明確,責任到人。
第十一條學校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全稱為“河南工程學院招生就業(yè)處(下設招生辦公室)”,負責對學校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十二條學校不委托任何社會中介機構或者個人從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招生計劃與錄取批次
第十三條河南工程學院2018年本科計劃面向全國27個省(市、區(qū))招生。
第十四條學校根據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廳下達的招生計劃制定招生方案,并報河南省教育廳和教育部審核備案。學校招生就業(yè)處同時將生源來源計劃按要求及時報送各有關省(市、區(qū))招生考試院(招生考試辦公室)備案,并通過相關渠道向社會公布。
第十五條我校預留計劃用于錄取各省平行志愿投檔過程中多投或增投的考生,用于調節(jié)各省、市、自治區(qū)投檔生源的不平衡。預留計劃使用的基本原則是:集體決議、順延錄取、公開透明,接受廣大考生和家長的監(jiān)督。
第十六條今年學校在河南省的錄取批次有藝術本科提前批、本科二批、專升本批、藝術??铺崆芭推胀▽?婆?;外省錄取批次由當地?。ㄊ?、區(qū))招辦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