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為更好地貫徹實施陽光工程,保證我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厩闆r
學校始創(chuàng)于1952年;于2002年經國家教育部批準,由原渝州大學和原重慶商學院合并組建而成。
1.學校全稱: 重慶工商大學
2.主管部門:重慶市教育委員會
3.國標代碼:11799
4.辦學性質:公辦普通高等院校
5.辦學層次: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全日制普通本科(含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本科)
6.辦學地址:
南岸校區(qū):重慶市南岸區(qū)學府大道19號;郵政編碼:400067
南岸校區(qū)蘭花湖片區(qū):重慶市南岸區(qū)學府大道28號;郵政編碼:400067
江北校區(qū):重慶市江北區(qū)董家溪鵝石堡山26號;郵政編碼:400020
新生入學報到地點詳見錄取通知書和新生入學須知。
7.辦學基本條件:
重慶工商大學是一所多學科協(xié)調發(fā)展的、具有鮮明財經特色的多科性大學。學校由中央和地方共建,以重慶市政府管理為主,被國家確定為“中西部高?;A能力提升計劃”重點支持高校。學校有70余個本科專業(yè),12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1個服務國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養(yǎng)項目——三峽庫區(qū)百萬移民安穩(wěn)致富國家戰(zhàn)略人才培養(yǎng)項目。
學校占地面積2503畝,總建筑面積1031230.13平方米,各種基礎設施完備,教學及科研設備齊全。圖書館藏書紙質圖書272.67萬冊,電子圖書和電子期刊321.0242萬冊,中外文期刊2550余種。
學校有教職工近2100人,其中專任教師1600余人,具有高級職稱的教師700余人,具有博士、碩士學位的教師1100人。
第三條 頒發(fā)證書:對在規(guī)定年限內達到所讀專業(yè)畢業(yè)要求者,頒發(fā)國家承認、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重慶工商大學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yè)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fā)重慶工商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第四條 學校有教育部2006年核準的2個中外合作辦學機構(教外綜函〔2006〕59號文件):由學校和美國、法國、加拿大、英國等國家多所著名公立大學合作成立的非獨立法人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國際商學院(教育部頒發(fā)的許可證編號為MOE50USA02DNR20000002O);以及由學校和波蘭華沙人文社科大學合作成立的非獨立法人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現代國際設計藝術學院(教育部頒發(fā)的許可證編號為MOE50NLA02DNR20030001O)。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五條 學校成立本科招生工作委員會,統(tǒng)籌協(xié)調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學校設本科招生辦公室,具體負責學校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學校紀委、監(jiān)察部門負責對招生工作進行全面監(jiān)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六條 2018年學校面向全國31個?。ㄊ小^(qū))及港澳臺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學生,并據事業(yè)發(fā)展、社會需求、畢業(yè)生就業(yè)等情況編制招生計劃。
第七條 2018年我校經濟與貿易類、財政學類、化工與制藥類、機械類、社會學類等5個大類面向全國招生。經濟與貿易類包括貿易經濟、國際經濟與貿易等2個專業(yè);財政學類包括財政學、稅收學等2個專業(yè);化工與制藥類包括化學工程與工藝、制藥工程等2個專業(yè);機械類包括機械設計及其自動化、機械電子工程、汽車服務工程等3個專業(yè);社會學類包括社會學、社會工作等2個專業(yè)。
招生專業(yè)(類)及招生計劃、錄取批次以各省級招辦、教育考試院公布的信息為準。
第八條 根據教育部相關政策,我校預留本科招生計劃70名,主要用于調節(jié)生源地線上生源不平衡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