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其 他
第二十二條 學費標準:工科類6600元/人·年(部分工科類7500元/人·年),其他類6000元/人·年及6900元/人·年、醫(yī)學類6600元/人·年、農(nóng)林類6300元/生/年
藝術類9000元/生/年
中外合作辦學專業(yè)18000元/生/年
住宿費:4人間1600元/人·年、6人間(含5人間)1200元/人·年、6人間以上800元/生/年
實行按學年繳費。
第二十三條 按照國家政策,對錄取在學校園藝技術專業(yè)且具有浙江省戶籍的學生免收學費,非浙江省戶籍的學生,學費按照6300元/人·年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