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guī)范招生工作,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浙江省深化高??荚囌猩贫染C合改革試點方案》《2018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實施意見》和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于湖州師范學院求真學院2018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院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
第二章學院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湖州師范學院求真學院。
第五條 學校代碼:13287(國標代碼),0121(浙江省代碼)。
第六條 辦學層次和類型: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第七條 頒發(fā)畢業(yè)證書:學生畢業(yè)后授予“湖州師范學院求真學院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證書”(根據國家統(tǒng)一規(guī)格印制)。本科畢業(yè)生符合學院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經學院學位評定委員會審定,授予湖州師范學院求真學院學士學位。
第八條 辦學地點:浙江省湖州市學士路1號。
第九條 湖州師范學院求真學院是1999年8月經浙江省人民政府批準建立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獨立學院,2004年11月獲教育部確認,是浙江省應用型高校建設試點本科院校,在浙江省教育廳公布的2015-2016學年普通高校分類評價結果中列教學為主型(多科性)獨立學院第三名。學院目前依托湖州師范學院辦學,設有7個系部,35個本科專業(yè),現有教職工458人,其中專任教師383人,高級職稱教師132人,現有全日制在校學生7073人;擁有機械工程、藥學等2個浙江省“一流學科”,生物工程1個浙江省重點專業(yè),護理學、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電子信息工程、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材料化學等5個浙江省新興特色專業(yè),電子商務、行政管理等2個市重點專業(yè)。
學院實施國(境)外學生交流項目近30個,并設立“院長獎學金”“陸增鏞卓越獎學金”“赴港交流項目”“眾富基金會趙孟頫獎學金”等多個專項基金。學院堅持“求真特色、同類一流”的應用型辦學目標與定位,樹立“求真知、干真事、做真人”人才培養(yǎng)理念,著力建設“特色求真”,經過近20年的健康快速發(fā)展,辦學質量穩(wěn)定優(yōu)良,近三年畢業(yè)生就業(yè)率均在96%以上,位于全省同類院校前列。
第三章 機 構
第十條 湖州師范學院求真學院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院2018年的招生工作。
第十一條 湖州師范學院求真學院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條 湖州師范學院求真學院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學院紀檢監(jiān)察部門對招生工作實施監(jiān)督,負責監(jiān)督招生工作各項政策和規(guī)定的落實,維護廣大考生和學院的合法權益。
第四章計劃及類別(批次)
第十三條 根據經濟和社會發(fā)展對人才的需求趨勢及學院自身辦學條件,經浙江省教育廳批準,2018年我院計劃面向全國十五個?。ㄊ小⒆灾螀^(qū))招生,招生人數和類別(批次)以各省(市、自治區(qū))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第十四條湖州師范學院求真學院2018年浙江省招生類別分為普通類、藝術類和體育類。
第十五條湖州師范學院求真學院2018年繼續(xù)實施專業(yè)(或大類)招生,錄取時各專業(yè)(或大類)不設專業(yè)級差。學院對按大類招生的學生采取“1+3”模式,實行“厚基礎,寬口徑”培養(yǎng)。學生在完成大類基礎課程學習后,根據“志愿+成績”原則進行專業(yè)分流。學生申請專業(yè)分流按學院相關文件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