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條新生報到后,學校要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和身體復查,對于弄虛作假、不符合錄取條件的將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五條學院享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的分配名額,符合條件的在校生均可參與評定。
第二十六條學院設立優(yōu)秀學生獎學金,每學期評定一次,按照獎學金評定辦法進行評定。以發(fā)放院內(nèi)助學金及提供勤工助學崗位等方式,幫助經(jīng)濟困難學生克服生活上的困難,順利完成學業(yè)。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適用于燕山大學里仁學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由學院招生就業(yè)部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