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錄取
第十一條青島遠洋船員職業(yè)學院招生計劃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院招生章程、學院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二條在高考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學院按照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投檔比例調閱考生檔案,具體比例由各?。ㄊ校┱猩鞴懿块T確定。
第十三條按教育部要求,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jiān)督體制,按考生德、智、體三方面公平、公正選拔,擇優(yōu)錄取。
第十四條外語語種要求:英語。
第十五條性別限制:航海技術、輪機工程技術、船舶電子電氣技術專業(yè)只招收男生。其他專業(yè)性別不限。
第十六條對考生體檢要求:
身體健康并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文件中的規(guī)定和要求。其中,航海類專業(yè)體檢標準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1.航海技術專業(yè):身高1.65米及以上;無色盲及色弱;雙眼裸視均能達4.9(0.8)及以上;或者雙眼裸視均能達4.6(0.4)及以上,且雙眼矯正視力均能達5.0(1.0)及以上;聽力以電測聽力計測定,雙耳裸聽力在0.5、1.0、2.0kHz頻段上均小于等于25dB;在3.0、4.0、6.0kHz頻段上均小于等于30dB。其它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2.輪機工程技術專業(yè):身高1.60米及以上;無色盲;雙眼裸視均能達4.6(0.4)及以上,且矯正視力均能達4.8(0.6)及以上。聽力以電測聽力計測定,雙耳裸聽力在0.5、1.0、2.0kHz頻段上均小于等于25dB;在3.0、4.0、6.0kHz頻段上均小于等于30dB。其它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3.電子電氣技術專業(yè):身高1.60米及以上;無色盲;雙眼裸視均能達4.6(0.4)及以上,且矯正視力均能達4.8(0.6)及以上。聽力以電測聽力計測定,雙耳裸聽力在0.5、1.0、2.0kHz頻段上均小于等于25dB;在3.0、4.0、6.0kHz頻段上均小于等于30dB。其它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七條錄取原則:
1.學校按省級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志愿設置和投檔原則錄取。
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招生考試主管部門確定的平行志愿錄取原則確定錄取資格,在報考我院的上線考生中按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錄取,錄滿我院計劃數為止;若上線考生不足,則按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錄取征集志愿考生。
2.按分數優(yōu)先的原則確定錄取專業(yè)。
對高考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學校按分數優(yōu)先的原則,即按高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滿足考生的專業(yè)志愿。
3.確定錄取專業(yè)時參照教育部及國家海事局有關體檢標準執(zhí)行。
錄取專業(yè)志愿時,考生的身體條件必須符合教育部及國家海事局有關體檢標準。
4.志愿間不采用分數級差,無相關科目的成績要求。
5.在志愿生源均不能滿足招生計劃時,可錄取服從調劑的考生。
6.在確定錄取資格時,考生的各種加分情況均計入總分,無單科成績要求。
7.錄取結果的公布渠道:有關省、市、自治區(qū)招生主管部門網站、學院招辦咨詢電話,學院招生信息網,錄取通知書等。
第五章 其它
第十八條新生入校后,學院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入學體檢,對體檢不合格的學生,采取相應措施,直至取消入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