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入學申請
第十條 申請參加高職綜合評價招生的考生必須符合以下要求:
1.參加2017年陜西省普通高校中生考試報名或陜西省普通高校職業(yè)教育單獨考試('三校生'單獨考試招生)報名。
2.陜西省普通高校中生考試報名或陜西省普通高校職業(yè)教育單獨考試('三校生'單獨考試招生)報名考生必須有相應的學籍并有學業(yè)水平或學籍成績。
第十一條 符合條件的考生2017年3月1日8∶30至3月6日17∶00,根據院校綜合評價招生計劃和招生章程,依據本人意愿登錄陜西招生考試信息管理網,向學校提出入學申請。
第六章 考試辦法
第十二條 2017年3月16日至3月25日開展對不同類型入學申請者進行相應考核科目的測試。遵照國家教育考試考務安全保密工作規(guī)定,做好考試的安全工作。申請者須考生攜帶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確認報名信息,簽訂“考試誠信承諾書”,領取我校測試科目準考證,按時參加測試。
第十三條 學校成立綜合考評小組,對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進行綜合評價。對不同入學申請者考核依據分別為:
1.普通高中生
該類考生綜合評價成績主要由考生參加學校組織的綜合筆試成績決定,綜合筆試試卷內容包括語文、數學、英語、職業(yè)適應性測試四部分,合卷滿分值為300分,考試時長3小時。
2. “三校生”及普通高中同等學力者
該類考生的綜合評價成績主要由考生參加學校組織的綜合筆試成績決定,綜合筆試試卷內容包括語文、數學、英語、職業(yè)技能測試四部分,合卷滿分值為300分,考試時長3小時。
3.對于沒有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的普通高中生,綜合評價測試按照普通高中同等學力人員對待。
第七章 預錄取、報到注冊和正式錄取工作
第十四條 測試完畢后,學校必須于2017年4月6日17∶00前通過高職分類考試招生網上管理平臺將預錄取考生名單報送省招生辦,并在我校招生信息(必須包括考生姓名、預錄取專業(yè)、畢業(yè)學校等基本信息)網上進行公示(網址:http://www.htzd.org)。
第十五條 預錄取新生2017年4月18日17∶00前,本人沒有書面提出不予錄取申請,我校將預錄取新生全部按新生確認錄取。
第十六條 學校于2017年4月19日至20日為已報到注冊新生到省招生辦辦理正式錄取備案手續(xù),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學校錄取資格。省招生辦將在陜西招生考試信息網公示學校正式錄取新生名單,經省招生辦確定名單后,發(fā)放錄取通知書。
| 時 間 | 內 容 |
| 3月1日8∶30至3月6日17∶00 | 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可登錄高職分類考試招生網上管理平臺向我校進行申請。 |
| 3月16日至3月25日 | 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到我校招生辦進行現場確認,領取準考證,參加綜合評價測試。 |
| 4月6日17:00前 | 通過陜西招生考試信息管理與服務平臺報送省招生辦,并將預錄取考生名單(必須包括考生姓名、預錄取專業(yè)、畢業(yè)學校等基本信息)在本校招生網站上進行公示。 |
| 4月18日17∶00前 | 本人沒有書面提出不予錄取申請,我校將預錄取新生全部按新生錄取。 |
| 4月19日至4月20日 | 向省招生辦上報報到注冊考生名單,辦理正式錄取各類手續(xù)。經省招生辦確定名單后,發(fā)放錄取通知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