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教育部《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作業(yè)辦理規(guī)則》(教育函〔2023〕6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作業(yè)的告訴》(教育廳〔2023〕4號)、《中山大學關于做好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選取作業(yè)的告訴》等相關文件精神,結合疫情防控要求及我院工商辦理碩士專業(yè)考生實際狀況,制定本計劃。
一、復試分數線和復試名單
1.我院工商辦理碩士(MBA)復試分數線如下:
1.我院工商辦理碩士(MBA)復試分數線如下:
2.初試成果符合我院復試分數線要求者,按專業(yè)(方向)總分從高到低的次序確認本專業(yè)(方向)參與復試的考生名單。
3.考生能夠經過MBA或EMBA項目官網查詢復試名單(見附件1,附件2)。
4.我院工商辦理碩士本年度不接受校內外調劑考生,EMBA項目接受院內MBA考生轉報。
5.我院工商辦理碩士擬招生人數如下,將依據狀況調整,最終以實際選取人數為準:
二、資歷檢查
(一)資歷檢查資料
1.身份證原件正反面。如果身份證丟掉,能夠用暫時身份證(在有效期內)或戶籍所在地派出所開具的戶籍證明(貼有自己近期一寸免冠照片、蓋騎縫章)。從前更改過名字或身份證號的考生,需提供戶口本或公安局開具的證明。
2.初試準考證。
3.學籍學歷證明(《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存案表》辦理方法詳見我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
4.本科階段學習成果單原件或復印件(原件應加蓋校園教務辦理部門公章,復印件須有“原件復印”并加蓋原件存檔單位公章)。
5.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如有)。畢業(yè)證書丟掉的提供“我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存案表》或《我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陳述》。
6.凡于境外取得的文憑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陳述。
7.在讀研究生需提供培育單位出具的贊同報考證明。
8.“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還應提交自己《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二)提交要求及方法
1.提交要求:以上資料,請先在原件五顏六色掃描件上簽名后,再次五顏六色掃描或攝影提交,入學復查時核對原件。不符合報考條件者、資歷檢查未經過的考生,都將被撤銷復試資歷。資歷檢查資料恕不退回。
2.提交方法:
(1)經過或有條件經過提前面試的考生,請于5月23日(周六)前將以上資料,按資料清單次序命名(例如:1.身份證原件正反面),經過郵件附件方法、單個文件逐一上傳提交(切勿以壓縮包方法上傳),發(fā)送郵件至jipeipei mail.sysu.edu.cn郵箱,郵件標題格局:“專業(yè)-考生編號-名字-資歷檢查資料”。
(2)正常批次考生請于“中山大學辦理學院在線報名申請體系”中提交以上資料(詳見附件5.復試組織)。
三、復試方法、內容及評分
(一)復試方法
1.復試方法:網絡長途復試。
2.復試總分:復試總分300分,占入學總成果的50%。
3.查核時刻:每位考生的復試面試總時刻不少于20分鐘。
4.查核辦法:包括面試和書面考試兩部分。
(二)復試內容
復試查核內容以調查考生的專業(yè)本質及才能、歸納本質及才能為主。正常批次考生應參與一切復試環(huán)節(jié);經過或有條件經過提前面試的考生只須完成思維政治理論查核,無需再參與面試。
1.專業(yè)才能及歸納本質查核(240分)
查核內容:重點調查考生的歸納辦理知識、整體本質、辦理潛質及英語使用才能,復試小組依據考生背景資料的狀況從各個方面對參與復試的考生進行逐個查核,考生當場答復問題,必要時,復試小組成員會就相關問題進一步發(fā)問。
2.思維政治理論查核(60分)
查核內容:詳見MBA項目官網告訴。
(三)查核評分
每位考生復試完畢后,由復試小組成員現場獨立為考生評分。復試小組成員各自評分的算術平均值為該考生的最終復試成果。成果保存小數點后兩位,四舍五入。
思維政治理論查核成果按份額折算卷面成果后計入復試成果。
四、復試成果
1.復試成果和初試成果相加,即為入學考試總成果,復試成果和初試成果各占總成果的50%。
2.各專業(yè)方向招生類別依照總成果從高分到低分順次確認擬選取名單??偝晒譅顩r下依照初試成果排序。
3.如有以下狀況之一的考生,不予選取:
(1)思維政治本質和道德品質查核不合格。
(2)思維政治理論查核成果未達標者。
(3)未參與復試或復試不合格(復試成果低于復試滿分值的60%為不合格)。
(4)政審不合格。
入學后3個月內,依照《普通高等校園學生辦理規(guī)則》有關要求,對一切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撤銷入學資歷或學籍;情節(jié)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五、信息發(fā)布
將在本單位網站發(fā)布復試選取計劃、分專業(yè)(方向)的擬招生人數、復試考生名單、復試組織、調劑信息、復試結果等內容。對參與專項計劃、享受初試加分或照料政策考生的相關狀況,在發(fā)布考生名單時將進行闡明。
復試結果報校園審核后發(fā)布。
擬選取名單經審核后將在中山大學研究生招生網上一致進行公示。
六、其他事項
1.中山大學研究生院將依據上級一致作業(yè)組織開通碩士研究生招生選取告訴書郵遞地址校正體系,擬選取的考生可經過該體系進行郵遞地址校正及修改,屆時請重視中山大學研究生招生網。
2.本辦法未盡事項,以中山大學研究生院相關文件為準。
中山大學辦理學院
2023年5月16日